“师兄,何不问问老天翁改资换命之法呢?”小师妹疑惑道。 林觉摇了摇头。 虽然他们和老天翁交情有限,不过像是老天翁这种人,又到了这个年纪,只要有后辈向他请教,其实无所谓什么交情不交情,无论是谁,只要是他知道的事情,他都会解答的。 “我已快悟出来了。” “那师兄何不问问老天翁真人成圣之事呢?”小师妹又问道。 “此事我也隐隐有所知晓,那已和道行、神通无关了。”林觉说道,“回去吧。” “我们走回去吧。” “好啊。” 林觉挥了挥手,便挥散了雷云。 两人互相对视一眼,似有默契,又掏出一枚纸片,道了一句“驴儿显身”,放下纸驴,落地便化作两头灰驴。 两个仙人笑着骑上驴背。 汪然见状一愣,也掏出纸驴来。 “叮叮当……” 江雾清寒,月色朦胧,铃铛声在江水上空飘荡,三人骑着驴儿,慢悠悠往回走去。 仙人眼中的岁月当真过得快。 哪怕林觉并未如老天翁那样,在仙境一日外界一年的元丘仙境中消磨时光,可就悠悠闲闲的,岁月还是在眼前飞速流走。 除了让三个弟子和万新荣前去帮助南天师,后来小师妹的弟子紫云成真得道,也被她叫去天上,帮助南天师驱邪除魔,偶有厉害的邪魔恶妖实在是为祸一方,南天师求到林觉和小师妹这里,他们才会出手相助,别的时候几乎不再插手九天与人间之争。 江山代有才人出,各领风骚数百年。 天下动荡之际,风云变换之中,自有属于这个时代的人杰,在这个世上书写着属于他们的传奇,又推着历史往后再翻一页。 而他虽未成圣,一来有着大能之力,二来有着不死不灭,至今为止,也看不见任何可以威胁到他的“劫”。 便在清闲逍遥之中,看人间的变化。 …… 秦州小县,正是除夕时节。 城池虽小在这一天,烟火气却也满得将要溢出来了,多数人脸上都挂着浓浓的喜色。 “叮叮当……” 一头纸驴驮着一名道人,慢慢悠悠走过热闹长街,又有一只白狐迈着小碎步跟在他的身后。 忽然前方颇为热闹,聚了一大群人。 还以为是有人在变戏法、耍把戏,道人心中一动,来了兴趣,扭头对着身后白狐微微一笑,也凑过去围观。 结果却听人群之中传来声音: “前朝末年的时候,南山有个人叫程澈,曾经中过状元,后来担任中州某地的郡守,据说他祖上与神仙有缘,曾经悟出过神仙法术,并将这门法术一代代传了下来。每月初一的时候,他就能够从县里来到朝廷,当时的皇帝奇怪,他来了很多次,却不乘车骑马,便命人暗中监视他。” 声音很平常,不像是在说书。 林觉凑进去仔细看,发现是有一个青衫书生,在街角摆了一个小摊,买了一坛酒,又在桌上摆了酒碗和笔墨纸砚。 旁边有个旗招,写着“故事换酒”四个字。 在他桌上,手册草纸已写了厚厚一沓了。 对面坐着一个中年人,正在讲述,而他一边讲述,青衫书生就一边记录: “下面的人报告说,程澈每次快到京城的时候,就会有一对野鸭子从南山那边飞过来,那个皇帝昏庸残暴,便命人埋伏等候,见到野鸭子飞来就用箭将之射下来,结果只射下来一只鞋子。让官吏来辨认,正是自己曾经赐给状元的鞋子。 “这个故事是我从一个逃出皇宫的太监那里听说的,不知道是真是假,不过前朝末年,确实有个状元名叫程澈,也曾做过中州息郡的郡守。” “足下请饮酒!” 青衫书生放下笔来,为他斟酒,同时问道: “足下可知那位程澈后来如何?” “那不知道。” “可知程澈先祖在南山与哪位神仙结缘?” “好像是林真人?”中年人说道,“我此前做生意路过南山,听说过南山的传闻,据说几百年前那里盗匪横行,林真人曾经路过过那里,点化了那里的山贼盗匪,此后那里的人便发誓,子孙世世代代不得做偷摸盗抢之事,只得认真读书,因此出了不少官员。” “这又是一个新故事了吧?足下还想再喝一碗酒吗?” “当然……” 多年过去,林真人的名声倒没有黯淡下去,只是对于世人来说,也已是十分古老的传闻了。 不知何时,狐狸跳到了林觉肩上来,也伸长脖子,越过人群,看向前方。 一人一狐听着,不禁扭头互相对视。 没曾想到,那么多年前,路边一件随手之举,竟会在多年之后,同样是在路边,偶然听见它的结局。 得知南山上的山贼盗匪改过自新,不仅发誓子子孙孙不再偷摸盗抢,反倒出了不少文人官员,他们心中多多少少也有些欣慰。 等这中年人讲完,饮酒离去,又有人扯着嗓子开口说道: “你这书生,可想听咱们这儿世代传下来的东王母、林真人,和樊天师的故事?” “多谢这位兄台,不过小生到这里已有几日,这件事情已经听说过了,记在了手册书稿当中。” “你编纂成书,可会写我们的名字?” “自然了,在下会写这故事是从何时何地、何人口中听来。” “那我倒有一个!保证你没听过!” 又有一个中年人走了进去,在他桌前坐了下来。 林觉也是听到这里这才慢慢知晓,这个青衫书生是以酒来做谢礼,广收人间志怪故事,编纂成书。 而这类神仙妖鬼故事,从古至今都是受人喜欢的,今日街上百姓大多清闲,便围在旁边,当是蹭免费的故事听。 “兄台贵姓?” “免贵姓刘,名时宜,刘时宜,本是徽州人。” “巧了,在下姓唐,名云祈,祖籍好似也在徽州。”青衫书生笑道,又摇了摇头,“不过后来先祖辗转京城、阳州各地,如今四下漂泊,欲集人间神仙妖鬼故事,凑一本志怪书,流传后世。” “我这个故事是前朝最后一年时,在徽州的时候,在路边听一只精怪说的。” “哦? ” 青衫书生立即来了兴趣。 “说是每逢天下大乱、时局动荡的时候,妖精鬼怪就会层出不穷。又有一些妖精鬼怪,可能本身没有多少武力,但是活得很久,交际广泛,耳力目力都很灵聪,所以知道很多常人不知道的事情,会有人求这些妖精鬼怪做乩仙,我遇到的就是这么一位。” “他告知我说,很多年前,天帝无德,曾经派出十万天兵天将攻伐黟山……” 中年人讲得绘声绘色。 林觉听着,觉得很有意思。 细数自己一路走来妖精鬼怪见了不知多少,神灵真君也打过许多交道,又何尝不是一部志怪书呢? 扭头看了一眼那书生桌上。 不知那一沓手册书稿当中,有多少记得是与自己有关的。 忽然“轰”的一声,身后一团烈火炸开,吸引了林觉、狐狸还有围观众人的注意。 转身一看,是有人在耍把戏。 一个赤着上身的年轻人,嚼着火丸,口吐火焰,引得围观者喝彩连连,为今日除夕城中的气氛再添一分热烈。 然而没有多久,又有人来,态度轻蔑,告知他说,厌火术其实分上下两等,年轻人所表演的,只不过是下等。随即不含火油,不嚼火丸,而从旁边火盆之中吸取一口火气,存在胸中,然后再将火气吐出成火,看得众人颇为惊奇。 年轻人则是羞臊不已。 却不曾想,从他身后走出一个老者,也告知那前来挑衅的中年人,厌火术其实分上中下三等,这中年人练的是要比他这小学徒的更深奥,不过既然要从外界吸取火气,而不能自生火气,便也只能算作中等的厌火术罢了。 在中年人不信之下,在围观众人起哄当中,老者只张口吸气,随便一吐,便是一团烈火,乃是有了养气之法、于体内自生火气的厌火术。 中年人心服口服,围观者同样惊叹。 一时铜钱落地,叮当作响。 林觉看得怔怔出神。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,在这个江湖,他们还在用这般分饰两角的把戏。 “咕噜噜……” 一枚铜钱滚到了道人脚边。 江湖把戏人挣的是辛苦钱,一枚铜钱也不放过,那个最初表演厌火术的年轻人立马端着盘子追了过来。 道人则是弯腰捡起铜钱,放到他盘子中。 一个恍惚,像是回到了多年以前,县城中的那个少年书生,那场厌火术表演。 “呵……” 道人摇头笑了笑,牵着驴子漫步往前。 穿过热闹长街,一路出城而去。 忽然狐狸戳了戳他,让他回头。 回首一看,城中不知多少人齐放天灯,天灯千盏万盏,形成星河,通往上空被白云遮了半角的明月。 道人看了一会儿,这才继续迈步。 城外有座小庙,庙中有棵苦楝树,在这时节光秃秃的,主殿中供着浮池神君与樊天师的神像,承载着这座小城传了几百年的故事与信仰。 庙中本有庙祝,也去城中看灯会了。 道人牵驴来此,直接穿过大门。 “樊道友,别来无恙?” 林觉丢下缰绳,笑着说道。